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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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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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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盼中医药法早出台

201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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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中医药立法问题自1983年由已故中医大家董建华等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以来,一直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2011年卫生部部务会通过《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并上报国务院,中医药立法进程到达一个全新的阶段。

 

 

 

代表委员热盼中医药法早出台

 

 

 

本报记者 徐雪莉

 

 

 

中国中医药报

 

 

 

  说起中医药立法这一话题,历任第七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河南省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掩不住内心的激动:“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努力下,中医药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法规,把中医药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迫不急待的任务。中医药要持续健康发展,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

 

  立法是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党委书记姚乃礼认为,从1983年董建华提出这个问题到现在已近30年,中医药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国务院200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9年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财政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支持力度,都为发展中医药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医药事业发展处在一个极好的历史机遇期。但各地中医药事业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基层和农村。为什么国家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很多人的认识看法还有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才能统一认识,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了法律的保障,就可以排除目前或多或少存在的“人”为因素。

 

  唐祖宣认为,由于没有法律约束,不少省市中医药管理机构仍不健全。据统计,目前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置状况不一。31个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中,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不到一半,地市级、县市级中设有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的更少。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很难保证政策措施的上通下达。

 

  中医药立法应重视自身特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关节二科主任温建民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中医药立法工作已经滞后了。而我国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硬伤”,立法层次低,体系不完整。中医药的法律法规主要参照西医药模式制定,没有充分体现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没有考虑中医药实际情况,客观上制约了中医药的传承发展,一些中医药独特、有效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未能得到传承,有的濒临失传。特别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停滞不前。因此,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十分必要和紧迫。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文化交流中心主任王承德建议,中医药立法必须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管理制度,推进在疾病预防控制中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为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建立提供制度保障;必须充分突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制定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和评价标准管理体系,体现中医药独特、灵活、简便、价廉特点;必须在继承创新上体现中医药原创思维和自身特点。建立体现中医药原创思维特点的传承保护制度,重点保护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必须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遵循中药资源自然生长规律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利用和合理开发的制度,促进资源生态环境和濒危物种保护、自然恢复增长和开发利用的和谐同步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认为,中医药立法能对行业发展起到促进、规范、指导作用。并能在中医师行医规范、保障中医师行医安全方面起应有作用。

 

  “中医药立法经历近30年,我这个人大代表也从年青人变成一个老头儿,现在我已经看到中医药立法的曙光,真心希望中医药法早日出台。”唐祖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