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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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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省卫生厅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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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省卫生厅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

 

 

 

来源:每日甘肃网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指出——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 金奉乾)昨日,省卫生厅下发了《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院,争取到2020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

 

  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范围

 

  据了解,《意见》指出,保障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和信息、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权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医疗卫生支农、对口帮扶等任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合理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入急救网络医院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并按照有关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并执行与相同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补偿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

 

  争取到2020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中医特色专科医院;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医疗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治疗等特色医疗服务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市新区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技术、高水平、有特色,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床位在200张以上的专科医院(兰州市区要求综合医院床位在1000张以上,专科医院在300张以上);支持有实力、管理好、信誉高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以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托管医疗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经营不善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

 

  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中,要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统筹安排。在医院等级评审、职称评定,各医院管理相关评审委员会要吸收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院等级评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坚持“谁批准,谁监管”、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大型医用设备和医疗技术应用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及执业行为的监督,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对考核较差的医疗机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缓校验、降低或撤销医疗机构等级,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