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国务院发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2013年02月21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

 

 

 

 

国务院发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强基固本是下一步医改突破口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强基固本作为突破口,从基层这一最薄弱的环节改起,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部分基本药物试行国家定价

 

  竞标价格明显偏低药品要评估

 

  《意见》要求,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基本药物配送,原则上由中标生产企业自行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做好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服务。基本药物采购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鼓励通过设立省级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等方式优化支付流程,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

 

  省级人民政府在增补本省(区、市)目录外药品品种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与当地公立医院用药的衔接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被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

 

  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

 

  《意见》要求,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落实基层机构用人自主权

 

  五个渠道建立稳定补偿机制

 

  针对一些地区基层综合改革只是简单地给予补助,人事分配等改革不到位,造成吃“大锅饭”等问题,《意见》要求,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考核内容,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意见》提出,通过5个渠道建立起基层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一、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二、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在政府投入责任上,将各级财政的责任明确和固定下来,中央财政已建立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省要落实对基层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大对困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三、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先预拨后考核结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四、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五、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

 

  《意见》明确,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地方政府是化解债务的主体,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未完,全文链接:http://www.jkb.com.cn/htmlpage/34/349860.htm?docid=349860&cat=0I&sKeyWord=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