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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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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201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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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2013-05-31 16:09:56 出处:国际合作司 作者:

    2013年5月30日,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期间举行了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新闻发布会。
    该新闻发布会是本次京交会唯一的专题权威发布会。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司长万连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分别代表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商务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的通知》,北京、上海、甘肃、广东、内蒙古等已出台地方性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政策的省市商务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了本单位、本地区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有关政策措施。
    自《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公布一年多来,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利用国家级的高水平服务贸易平台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影响,促进服务贸易交易。二是通过全方位的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强协调,做好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顶层设计。四是积极通过国家外交和“走出去”大经贸战略平台,破除中医药服务贸易面临的各种壁垒。五是上下联动,积极支持各地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中医药服务贸易政策。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引导与规范,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商务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包括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办法(试行)》。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实施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旨在通过三年努力,总结和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中医药服务国际标准,培育国际知名中医药服务品牌,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本次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础、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并作为骨干企业(机构)的建设基础。骨干企业(机构)主要支持近三年持续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已形成规模效益和良好品牌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机构),使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骨干企业(机构)的申报标准高于重点项目的申报标准。重点区域的建设对象为省、市(地)两级政府或其委托主管部门,要求该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贸易类别相对较为齐全,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链初步形成,有较为明显的区域特色,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初具规模,产生良好效益,并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本次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机构)共分为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文化和其它等六大类。
    根据《通知》精神,凡是近年来持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且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均可按程序申报。

(上外网)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_缩小大小.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