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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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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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颗粒剂不得作为饮片管理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乔宁)6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站上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将尚处于科学研究阶段,未获得公认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的科研产品,以及片剂、颗粒剂等常规按制剂管理的产品作为中药饮片管理,并不得为其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了制修订,对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为尚处于科研阶段的产品或按制剂管理的产品制定炮制规范等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通知要求,在制定或修订本辖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时,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收载范围限于确有地方炮制特色和中医用药特点的炮制方法及中药饮片。
通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科研试点研究阶段,国家食药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工作,适时出台相关规定。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批准中药配方颗粒生产。
原文链接:http://www.jkb.com.cn/htmlpage/37/373091.htm?docid=373091&cat=0I&sKeyWord=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