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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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3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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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现首例规范化器官捐献
根据器官分配系统分配结果,3位患者因此获救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通讯员王根华 记者胡德荣8月23日从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获悉,上海市首例按《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于8月22日在该院实现。上海市崇明县黄胜伟先生身后捐献的1个肝脏、2个肾脏挽救了3位患者的生命。
8月19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接到黄胜伟家人的电话,表示黄先生病情严重,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判定不能逆转,黄先生家属含泪表达了万一病人不幸去世,将无偿捐献器官的意愿。
8月20日上午,上海长征医院医疗组赶赴崇明县,经专家初步诊断,患者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死亡标准。“120”急救车把黄先生送到长征医院,该院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专家联合会诊,对黄先生进行了更为详细严格的医学检查,确认其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上海市器官捐献者办公室专职协调员到达现场,向家属详细陈述了国家相关政策,深入了解了患方的捐献意愿,见证了患方签署《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上海长征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严格核准患方的意愿,同意患方捐献的请求。根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患者的三方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全部签字同意后,在《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上一一签名后,才实施捐献。
黄先生捐献出的1个肝脏、2个肾脏,挽救了目前在长征医院和中山医院等待器官移植救治的3位患者。这3位患者是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在上海市范围内优先获得的患者。3位中末期器官衰竭的患者连夜接受了相应的移植手术,目前患者及移植器官状态良好。
8月23日,黄胜伟的遗体告别仪式在上海崇明殡仪馆举行,红十字会向其家属表示感谢,并颁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