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新标准发布

2013年10月18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

 

 

 

 

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新标准发布

 

 

 

每3年评审一次

 

 

 

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讯  (记者杨志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年版)》,明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每3年为一周期,先进单位要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年版)》要求,先进单位要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一是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二是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新版建设标准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包括县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以及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等做了具体规范。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至少能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开展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先进单位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开展老年人和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国家要求;开展中医药健教服务,中医药内容不少于50%。

 

  今后先进单位评审周期为3年,包括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每满3年复审一次。本办法颁布前命名的先进单位(包括原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期满后纳入复审。

 

原文链接:http://www.cntcmvideo.com/zgzyyb/html/2013-10/17/content_784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