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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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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解读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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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起草背景
  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针对困难群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低等原因,医疗保障体系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导致群众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或自行治疗的极端案例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后果。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救治工作,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原则
  (一)与现有医疗保障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衔接。针对相关政策群众知晓率低的问题,《通知》列出了关于医疗保障的主要政策性文件,并提出加强学习与宣传的要求。
  (二)主要对医疗机构作出要求。结合我委职责,主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困难群体的诊疗活动提出工作要求。
  三、主要内容
  《通知》结合现有工作要求和临床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一)做好相关政策学习宣传和落实。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要求,于2013年年底前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21号)》、《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发〔2013〕94号)及当地有关文件的学习,医务人员要掌握困难群众的保障待遇、申报程序等政策要求,并指导、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做好急危重症经济困难患者的救治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推诿或拖延患急危重症的困难群众的治疗。
  (三)加强诊疗活动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在对困难群众实施诊疗时,应当按照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