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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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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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临床科室及药学、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机构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
《办法》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国家级各专业质控中心,委托其制定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和标准,收集、分析、定期发布质控信息;各省和有条件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中心。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专门部门,诊所、村卫生室可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办法》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院评审、评优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医疗机构应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医疗机构应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办法》还就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作出了具体规定。公众可通过登录相关网站、发电子邮件和写信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jkb.com.cn/news/industryNews/2014/0509/340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