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山西进一步明确中西医执业范围

2014年05月12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

 

 

 

山西进一步明确中西医执业范围

 

 

中国中医药报

 

 

  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

  本报讯  (记者赵红娟  通讯员王珊珊)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从事中医药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并开始执行。这是继甘肃省和河南省出台此类规定后,又一个明确规定中医和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的正式文件。

  文件规定,经注册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在骨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业执业,经所在执业机构考核确认所需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的,可以开展手术等诊疗技术;经注册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取得医学影像、麻醉、病理等专业从业资质的,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可以从事相应专业临床诊疗活动;经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根据临床需要可出具中、西药处方。其中,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对于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从事中医药服务的,文件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经过中医药系统培训或学习,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的,可以开展本专业中医诊疗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确认达到相应水平的,可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

  此举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执业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cntcmvideo.com/zgzyyb/html/2014-05/09/content_854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