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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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4年07月29日
北京市卫计委下放专科医院审批权 鼓励社会办医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龚棉)今后,新建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可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日前,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明确指出要调整和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据介绍,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中医管理局对2010年4月21日原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
市卫计委介绍,《办法》对医疗机构审批的原则、审批程序、提交材料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最主要的是,调整和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标准的100张床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除此之外,还将缩短医疗机构审批时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的通知》、《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时,对于正式受理的申请材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执业登记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5日。
原文链接:http://www.jkb.com.cn/news/industryNews/2014/0728/346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