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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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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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部署《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卫生部网站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将于2014年8月-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对象涉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涵盖省、地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以及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本地在落实《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各地在本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水平,服务群众。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省份开展督查。
原文链接:http://www.nhfpc.gov.cn/zhjcj/s3586/201408/f7fdec183e85419895bba09063f4a86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