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4年12月01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卫计委:申请生育二孩不用退回已领独生子女费
来源:北京青年报
按政策生育二孩时,此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是否应当退回?国家卫生计生委27日回应称,应当维护群众权益,把好事办好。
日前,郑州陈女士在申请生育二孩时,被告知必须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原因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
国家卫计委回应说,卫计委今年年初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个别省份由于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尚没有修改,仅在工作层面从宽把握,致使极少数地方出现要求再生育退还独生子女奖励费的事件。“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方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维护群众权益,把好事办好”。新华社(记者 胡浩)
原文链接:http://www.cntcmvideo.com/zgzyyb/html/2014-11/28/content_93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