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财务财便函〔2015〕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财务处,委预算单位:
根据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年10月10日(周六)下午13:30-18:00。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顺义区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二、参加人员
根据《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5版)》要求,选拔面试将根据择优录取和相对均衡原则,每省份至少2人进入面试(基本评价和笔试成绩之和未进入总排名前2/3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资质审核10%和笔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成绩,确定85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0月10日13:30前到候考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学楼A117教室)。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可以安排10月9日晚住宿。需要办理入住的学员到注册中心前台办理入住手续,费用自理。入住时间:10月9日14:00至10月11日12:00。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联系人及电话:
任 璐 (010)68792891
齐剑锋 (010)6879282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刘 玮 (010)64505127
苑 义 (010)64505123
附件: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面试名单.xlsx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