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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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2016年05月31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5-26
国卫办监督函〔2016〕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2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我委定于2016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情况,重点是新修改5条内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扶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地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条例情况;各地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情况;主要做法及效果。
(二)在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对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综合监督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7-9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对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各地市、县级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委组织开展对重点省(区、市)的专项督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委,突出情况及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紧紧围绕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二)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各地要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如期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突出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
联系人:冯园园
电话:010-68791924 传真:68791923
邮箱:jhsyjdc@nhfpc.gov.c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