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网站(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www.cngjzj.com/

博客(点击网址直接链接↓):http://blog.sina.com.cn/cngjzj

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出台

2018年02月13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出台

2018-02-13江西日报

 

      记者2月7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项计划的出台,意味着我省将立足江西中医药文化底蕴、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等比较优势,不断改革完善发展政策和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现代制药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基本建成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为重点的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建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达到4家、30家,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协同服务进一步加强;构建中医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各级各类人才保障。

      《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发展中医药+农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种养新模式。推进中药材主产区种植业发展,重点建设抚州、宜春、九江、吉安、上饶5个主产市。加强珍稀中药材保护利用,重点针对龙脑樟、白芨、穿山甲等珍稀濒危药用物种,建设稀缺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水平,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储技术标准,探索构建中药饮片产品的溯源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工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制造新模式。壮大中药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实施樟树药都振兴计划,加快宜春、抚州等地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鹰潭、赣州、吉安等地规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培育中药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中药大品种。推动中药现代化制造,加强中成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组建省级中药制剂中心,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利用自制中药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和院内制剂。推动中药与现代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等融合创新,支持食疗科技创新。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业,探索建立中医绿色服务新模式。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省级国医院、市级国医馆、县级国医堂、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加快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和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步伐,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一批重点(特色)专科和优势(专病)治疗中心,建设区域优势专科(专病)分级诊疗协同体。积极推广应用热敏灸技术,加快推进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组建江西省热敏灸联盟集团,实施热敏灸省外、海外发展计划,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养老机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有机融合,建设中医药“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

      《行动计划》强调,省中医药事业推进小组统筹协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省、市、县(市、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在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强化相关职责。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中医药与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示范区。健全中医药行业准入制度,对社会资本开办的中医药产业基建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放开省管非处方中药价格,适当提高中医服务尤其是非药物治疗等项目价格,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鼓励中医药类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中医药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大各类科技资源、创新计划对中医药研发的立项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创新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建设水平。积极探索高水平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省内中医药院校等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和临床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