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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国际针灸合作委员会

办公地点现在已经搬迁至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同时为方便大家联系,固定电话已经变更

新号码010—58562339。特此通知。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824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58562339

传真:010-58562339

邮箱:cngj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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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图 (点击观看大图)

到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一号楼行驶路线

机场线路1

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专线,在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开往西直门方向,在西直门站 C 口出站:

1、沿西直门内大街向东直行100米,右拐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2、向南直行50米,绕过 国二招宾馆 沿着中大安胡同向东到西直门南小街,向南步行到丁字路口即到国英园1号楼楼下。

机场线路2

从首都机场内乘坐机场直达西单的大巴,在西单站下车,乘坐出租车到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1号楼。

附近公交地铁:

公交官园站:107路,运通106路

公交西直门南:387路,44路,800内环,816路,820内环,845路

地铁车公庄:地铁二号线

地铁西直门:地铁二号线

公交车公庄东:107路,118路,701路

公交车公庄北:209路,375路,39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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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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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7  扬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在治病救人、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扬州在中医药方面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扬州样本建设中的作用,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7〕9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完成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各项指标与任务,切实提高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在较高水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落实促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两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中医药事业经费财政预算单列,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制定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使用。在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的政策。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对辖区内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作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市辖区除外),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四)加强基层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开展老年人、儿童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上一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管理,建立对基层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


      (六)优化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的宣传,使群众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城乡居民对县(市、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市、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


      1.调整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扬州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2.召开全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协调推进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分解创建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阶段(2017年8-9月)


      1.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全面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市、县(市、区)两级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2.加大对各级中医医院、综合(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抓好中医科、中药房及中医综合诊疗服务区的标准化建设。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地级市以上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地检查重点指标》等标准要求,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4.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依据评审标准对各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


      5.加强各级、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工作。


      (三)申报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3月)


      1.组织对高邮市、邗江区和广陵区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级复审。适时邀请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和专家开展预评估。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照考核评估标准及复核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


      3.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评估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各项创建要求。


      4.2018年3月下旬通过省中医药局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创建申请并接受初评。根据初评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后,申请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


      (四)验收阶段(2018年4-9月)


      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确保2018年9月前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扬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余珽副市长


      副组长:吴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为民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员:杨洪国宝应县副县长


      王薇高邮市副市长


      赵建芳仪征市副市长


      闫冬梅江都区副区长


      丁明哲邗江区副区长


      孟亚东广陵区副区长


      臧灿甲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建忠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刘马根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


      程兆君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佳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钟市人社局副局长


      房学明市编办副主任


      谈法华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


      王骏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性计划,创建过程中的检查考核督导、重点问题整改、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王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创建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管委会)年度专项督查内容,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


市发改委:将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各项中医药发展政策。在医疗服务体系项目设置、申报上对中医药予以扶持。


      市财政局:将中医药事业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中医药事业费年均增长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各县(市、区)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市人社局:在城镇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中制定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使用的政策。在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的政策。


      市编办: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方案中明确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别是中医药工作人员编制给予政策倾斜。


      市食药监局: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流通、使用假劣中药材、药品。


      市卫生计生委: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大力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改善中医药服务环境,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中医科(处),配备中医药工作专职人员,承担中医药管理及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建立协调机制


      市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协调推进创建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必要时针对相关专题工作临时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


      (四)强化督促检查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各部门创建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法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